范仲淹(989─1052)字希文,吴县(今江苏苏州)人。大中祥符八年(1015)进士,授广德军司理参军。仁宗时,累迁吏部员外郎,权知开封府。康定元年(1040)以龙图阁直学士,与韩琦并为陕西经略安抚副使,兼知延州,加强对西夏的防御。庆历三年(1043)任枢密副使、参知政事,上《答手诏条陈十事》、《再进前所陈十事》,要求在原有法度的范围内,作一些改革,因遭到反对,主持「庆历新政」,次年出为河东陕西宣抚使,历知邓州、杭州。
似仙犹火食,比古未巢居。
老子麤全节,小儿能著书。
下帘留乳燕,投饭出潜鱼。
幸好隆中客,无为起草庐。
大布缝袍稳,乾薪起火红。薄才施畎亩,朴学教儿童。
羊要高为栈,鸡当细织笼。农家自堪乐,不是傲王公。
都邑浩穰,民物富盛。
主以灵祗,昭乃丕应。
玉帛牲牲,鼓钟筦声。
祗直攸歆,归于至静。
有叟有叟何清狂,行搔短发提壶浆。乱流直涉神洋洋,
妻止不听追沈湘。偕老不偕死,箜篌遗凄凉。
刳松轻稳琅玕长,连呼急榜庸何妨。见溺不援能语狼,
忍听丽玉传悲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