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文仪

余文仪(1687-约1782),字叔子,号宝岗,清诸暨高湖乡高湖沿人。乾隆二年(1737)进士,授刑部主事。历员外、郎中,出为福宁知府,调漳州知府。二十五年,由漳州调知台湾府,设局续修《台湾府志》26卷。二十九年,擢分巡台湾道,升任福建按察使。再入为刑部员外郎,旋擢侍郎,巡抚福建台湾。召为刑部尚书。逾年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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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文仪(1687-约1782),字叔子,号宝岗,清诸暨高湖乡高湖沿人。乾隆二年(1737)进士,授刑部主事。历员外、郎中,出为福宁知府,调漳州知府。二十五年,由漳州调知台湾府,设局续修《台湾府志》26卷。二十九年,擢分巡台湾道,升任福建按察使。再入为刑部员外郎,旋擢侍郎,巡抚福建台湾。召为刑部尚书。逾年,以老病乞休,加太子少傅。


仕宦40余年,行事方正,杜绝私谒,于刑名尤所慎重。在刑部,总办秋审各省谳牍,必虚心研究,遇有不当,辄立争,多得平反。出为郡守,常复审他郡疑案。又奉命至浙江审办三案,以浙人而办浙案,朝廷不以为嫌。因郡邑举人上京师会试无会馆,修建浙江绍兴乡祠于京邸骡马市。归里后,杜门不出,不预外事,自奉甚薄,与兄白首无间言。所著有《嘉树堂集》。

续修台湾府志 余文仪

地方志。主修余文仪,字宝岗,浙江诸暨人。1760年(清乾隆二十五年)任台湾府知府,1762年摄台湾海防同知,1764年升分巡台湾道。同年擢福建按察使。在台期间,曾以范志为基础,集新旧志而增损之,成书二十六卷。该志书是在六十七和范咸第三次重修《台湾府志》的基础上进一步续修而成。取材广泛,包括有关台湾的封域、规制、官职、赋役、典礼、学校、武备、人物、风俗、物产、杂记及艺文等等。内容丰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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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修凤山县志 余文仪

台湾地方志。清余文仪、王瑛曾修纂。十二卷。文仪另有《(乾隆续修)台湾府志》已著录。瑛曾字玉裁,江苏无锡人。乾隆举人,屡官知县。旧志为时已久,为增新内容,乾隆二十八年(1763)王氏邀台籍乡贤、儒学重修此志。计有舆地、规制、风土、田赋、典礼、学校、兵防、职官、选举、人物、杂志、艺文等十二类目。志前冠有凤山县全图。凡二十余万字。虽以康熙旧志为蓝本,但体例有别,内容更为翔实。征引文献,均注出处。尤于山川。详载方位道里,可补旧志缺略。有乾隆二十九年(1764)刻本,《台湾文献丛刊》本和台北中国方志丛书》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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